旅客攜帶加熱菸、類菸品入境 最高恐罰500萬 

旅客攜帶加熱菸、類菸品入境 最高恐罰500萬。(圖截自freepik)

《本文轉載自桃園電子報:https://tyenews.com/

記者邱怡芳

菸害防制法新法自112年3月22日正式施行至今,針對自國外違規攜帶加熱菸或類菸品案件,桃園市衛生局累計已裁罰96件共計427萬5千元,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也會持續與關務署積極合作,從源頭阻斷非法產品,絕不寬貸。

衛生局表示,春節連假將近,為民眾出國的高峰期,旅遊時購物也是重要的行程之一,出國購物切記加熱菸及類菸品不論數量多寡,都不可輸入或攜帶入境,無論送禮或自用皆會受罰,更不能當作獲利的途徑,關務署也會針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嚴格執行X光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如經查獲者,依菸防法第26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500萬元罰鍰,貨品亦不得領回並全數銷毀,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表示,吸菸有害健康,有關戒菸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諮詢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此外,桃園市針對設籍桃園、40歲以上有重度吸菸史等肺癌高風險族群,擴大辦理低劑量電腦斷層(LDCT)肺癌篩檢服務,相關訊息可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首頁查詢,或撥打桃園市擴大肺癌篩檢諮詢服務專線03-334-034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