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iew 0Comments
林姿妙縣長表揚6人廉能楷模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三十日縣務會議中由林姿妙縣長親自頒獎表揚112年宜蘭縣政府廉能事蹟人員。此次獲獎人員分別為水利資源處代理科長游政勳、建設處臨時人員李明棻、消防局第一大隊副大隊長張舜堯、消防局災害搶救科科長林富興、警察局三星分局第二組李奕岳巡官、警察局蘇澳分局武塔派出所所長林昭明等六人,分別獲頒獎狀乙幀,獎金二千元。
建立廉能政府,是全民的期望與共識,亦為政府施政的主要目標,宜蘭縣政府每年依據「宜蘭縣政府廉能事蹟實施要點」,辦理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選拔,由各機關、單位推薦具有特殊廉能事蹟之同仁參與選拔,112年度共推薦十五位優秀公務員進行角逐,經提報縣府廉政會報審議通過後,評選出六位年度廉能楷模,並藉由公開表揚之頒獎儀式,建立標竿學習典範。
此次受表揚人員事蹟分別是拒收餽贈、執行業務改善措施、協助民眾解決困難等作為,均符合縣府廉能事蹟實施要點規定,希冀透過本次表揚活動,以廉能事蹟人員的標竿效果,引領各機關廉潔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