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劉春生∕雲林報導
雲林縣虎尾鎮三十一日發生槍擊案,一家汽車保養廠附近有車輛玻璃突遭槍彈射擊;經警方調查,係兩方人馬一言不合發生扭打,范男開槍回擊,現場無人受傷,開槍誤擊路過民眾自小客車後車窗。雲林警方獲報後帶回五人,並循線起出M16制式步槍一支,全案依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法辦。
專案小組追查,槍擊後由另名張姓男子(二十四歲)將涉案手槍及長槍帶離現場並藏放,經布線埋伏三十一日下午三時查緝張男到案,起獲改造手槍一支,含彈匣一個、子彈一顆、M16型空氣步槍一支;經檢視扣案空氣步槍並無法擊發火藥子彈,鑑識人員比對現場所查扣一顆步槍子彈後突破張嫌心防,果然查扣M16型制式步槍一支、含彈匣一個。
張男警訊供稱槍枝為友人寄放,警方對其說法存疑,將擴大偵辦。全案警方帶回五人偵辦,依殺人未遂移送雲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