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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少年家屬提告 控警刑求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六名少年於一月涉嫌妨害自由並凌虐,二月在家屬陪同下跳出來控訴警二分局執法過當,對多名警察人員提告妨害自由、強制罪及傷害。警二分局七日回應表示,針對民眾指控,警方已保存相關駐地影像,並主動展開調查,如有民眾所控刑求等情事,也將依法究辦。
全案發生於一月廿九日,當日深夜近十一時,警二分局接獲通報,稱一名黃姓民眾因債務借貸問題,遭人拘禁控制於永康大橋一街一處民宅,正持續遭人施虐。警方研判情況緊急、黃姓受害人恐有生命危險,隨即循線展開追查,卅日凌晨二時許出動優勢警力前往救援,當場發現黃遭控制行動並以藤條、球棒等棍棒凌虐,頭部、上半身多處受傷,立即將其送醫救治。
現場涉嫌妨害自由、施暴者計有十人,包括陳姓犯嫌等六名成年人及李姓少年等四名未成年人,十人立即被帶回調查,警方後續也通知同案葉姓、吳姓兩名未成年到案調查,連夜調查後十二人分依妨害自由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及少年法庭,陳姓主嫌經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同案另名陳姓犯嫌因毒品通緝解送執行,李等四名少年裁定收容。
然而六名少年家屬出面控訴警方執法過當,涉嫌以電擊棒或徒手毆打方式傷害,委任律師施志遠提告,並申請證據保護要求相關單位保留監視器畫面。警方初步調查排除員警持有、攜帶或購置電擊器可能,現已保存相關駐地影像,並主動展開調查、勿枉勿縱。
據了解,本案律師施志遠為前台南地院試署法官,一一一年因妻子機車違規改裝大燈遭警攔查開單,霸氣護妻與警舌戰論法,後被爆出排隊領弱勢愛心便當爭議,辭職轉任律師。去年十二月間警二分局偵辦調查拍攝並散布醫院患者不雅照的洪姓醫療業務(Dr.洛)時,施志遠就作為委任辯護人與警二分局進行交鋒,本次重砲直指員警刑求傷害,再度成為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