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島丟包 觀光署勒令年代旅遊停業3個月

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湯文琦公布,勒令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即日起停業三個月。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春節期間在越南富國島丟包旅客,引起旅遊糾紛。交通部觀光署調查發現,美加國際旅行社積欠債務新台幣千萬餘元,十六日下午勒令即日起停業三個月。

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湯文琦表示,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今年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觀光署分別於二月十三日及十五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該旅行社進行查處,發現該公司財務業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該公司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

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之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爰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二月十六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三個月。

另該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刻正就該公司二月九日及十日出發之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

有關年代旅遊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湯文琦表示,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於十六日以後出發之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二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該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

湯文琦表示,現在停業三個月後,業者到期得提復業計畫,包含業者欠債是否已經清償等,經觀光署檢視能否復業,如果不能復業的話,停業裁處就會繼續延長下去;若是能夠復業,之後會列為重點高風險對象。

消費爭議方面,觀光署已請品保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二月十五日開始接受申訴。湯文琦表示,目前調查年代旅遊在二月至四月期間,還有約四百三十位旅客有購買行程。

至於十六日下午原本有一團要前往富國島,雖然已經有購買機票、飯店,不過因越南地接社不願接待,所以旅客在機場簽署同意書後改採自由行方式前往,除了飯店、機票以外的款項,業者也都要退還給旅客並依照定型化契約給予賠償。

對於旅客後續申請退費,年代旅遊是否有能力可退款,湯文琦表示,相信業者有誠意來解決,如果無法處理的話,後續品保協會就會將業者「出會」,並要求補繳保證金至一百五十萬元,如果無法補繳後續會達到撤照程度,屆時就由履約保險金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