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Views 0Comments
捕鰻期結束 宜縣府:鰻寮3/15前自行拆除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農業部訂定鰻苗禁漁期為每年三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宜蘭縣政府呼籲捕鰻民眾十五日前拆除鰻寮,並帶走捕魚工具(包含設置在水域的固定式網具)及垃圾,以維護海岸環境清潔,共同保育海洋漁業資源,落實永續發展。
為維護鰻魚資源永續,農業部頒布《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訂定鰻苗禁漁期為每年三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三月份起禁止於距岸三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
縣府表示,每年十一月一日至隔年二月底為鰻苗捕撈期,宜蘭海岸沙灘會搭設起外型如帳篷,讓捕鰻民眾可以休息、整理漁獲並暫放捕魚工具的鰻寮;捕鰻民眾須依相關辦法向所在地公所申請登記外;於捕鰻期結束後,也須自行拆除並清理廢棄物,以免影響環境景觀。若仍未拆除者,將逕為拆除並向設置人追討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