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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甲警路檢查獲通緝犯及非制式槍枝 擴大偵辦再查獲一把
記者黃文記/學甲報導
學甲警分局日前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時,查獲自小客車莊姓駕駛是通緝犯,逮捕過程中,莊嫌仍伺機想脫逃,幸警方以優勢警力控制其行動,隨後在其車上查獲非制式手槍一把、子彈數顆,彈殼及彈頭、底火、改造工具一批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後來又再其住處起出另一把非制式手槍。全案偵訊後將莊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學甲分局因應近期寒流發威,民眾可能會食用含酒精的補品,於日前規劃於聯外道路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帶班的警備隊長發現行經學甲區台十九甲線路檢點的一輛自小客車車主係遭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的莊姓男子,旋即率路檢人員駕駛巡邏車加速前往攔查。
經將該車攔停後,確認駕駛即為莊嫌,立即將人逮捕;逮捕過程中,莊嫌仍伺機想脫逃,幸警方以優勢警力控制其行動,警方因莊嫌(五十五歲)欲脫逃,即對該車輛實施全面搜索,發現其車上藏有非法手槍一把及大量子彈等物,清點過後總計查獲非制式手槍一把、子彈數顆、彈殼及彈頭二百餘顆、底火三百餘顆、改造工具一批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
警方將莊嫌帶返駐地,因其擁有改造槍枝工具,警方懷疑其可能尚有其他未遭查獲之槍械,遂與莊嫌溝通,告知如其自願提出違禁品,日後可依此有減輕刑罰之可能;警方稍後突破莊嫌心防,其坦承在住處尚有另一把非制式手槍,並帶同警方前往起獲。
學甲分局長廖水池表示,警方將持續掃蕩槍枝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民眾如有發現出入複雜或可疑為犯罪場所,可向警方報案,共同發掘潛藏於社區住宅或辦公大樓內的犯罪,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