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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前議員張秋明聘長女任助理車禍昏迷未解聘 涉詐助理費遭起訴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前議員議員張秋明於聘用長女為公費助理,其間長女因嚴重車禍,生活無法自理,卻沒被解聘,持續領錢,涉詐助理費。宜蘭地檢署偵結,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張秋明在二0一0年三月一日起至二0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期間擔任宜蘭縣議員,依《地方制度法》可聘用公費助理二人至四人,助理補助費由縣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並得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酌給春節慰勞金。
張秋明在縣議員任內,聘用長女為公費助理,但長女二0一三年因嚴重車禍,生活無法自理,卻沒被解聘,持續領錢,張秋明涉詐助理費八十七萬三千六十五元。
檢調偵訊期間,張秋明自白,並自動繳交所有不法所得。檢察官認為,張秋明未主動向議會申報停聘張女,導致議會總務組及會計室陷於錯誤,以為張女仍持續擔任公費助理,撥付公費助理補助費和春節慰勞金八十七萬三千六十五元。
檢方表示,張秋明所為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但審酌他在偵查中自白、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建請減輕其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