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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府中商圈遺落皮夾 警調閱數百監視器找回

(板橋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一名遠從花蓮北上來新北板橋找友人的徐姓婦人,路經府中非常熱區行人徒步區時,卻將黑色長皮夾遺落現場渾然不知,除了一堆證件外,皮包內1萬多元現金,徐姓婦人遍尋不著,焦急趕往板橋警分局後埔派出所報案,經調閱監視器發現遭一身穿紅色外套、深色褲裙、卡其色鞋子、背一個黑色後背包之女子撿走,因此對該女子提出侵占遺失物告訴。

(板橋警分局提供)

板橋警分局指出,警方在社群網站發現徐女遭遇,即通知徐女進行報案程序,警員陳應誠、陳俊宇調閱數百具監視器,發現嫌疑人搭乘公車自三峽區永安街一帶前來板橋,後續至三峽查訪住戶後,確定犯嫌身分為60歲張姓婦人,警方現場告知相關權利,張姓犯嫌坦承所犯並將侵占皮夾交予警方扣押,全案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請偵辦。

(板橋警分局提供)

板橋警分局提到,遺失皮夾徐姓婦人於報案後於「我是板橋人」社群軟體貼文,自己已身無分文,請拾獲皮夾中年婦人歸還。幸好後埔派出所員警主動積極查緝,3天後找回遺失的皮夾,皮包內1萬多元現金及身分證、金融卡等證件原封不動找回,非常感謝警方。

板橋警分局提醒民眾,撿到遺失物除了送到轄區派出所,也可以選擇用儘速通知所有人、遺失人、其他有受領權的人,而擅自私吞或挪作他用,都會構成刑法上的侵占遺失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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