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志平/綜合報導
美國眾議院又槓上美國總統川普了,這一次是在議長裴洛西的領導之下,投票表決限制川普對伊朗發動戰爭的權力;事實上,自從民主黨掌握眾議院之後,共和黨的川普就老被眾院掣肘,去年裴洛西更曾經拒絕邀請川普發表國情咨文。在民主國家的政治制度設計中,無論是內閣制還是總統制,國會都扮演重要角色,國會下架元首在政治史中也不算罕見。難道,國會行使的立法權凌駕於行政權?
事實上,儘管美國眾議院通過法案限制川普發動戰爭,但這項議案還要參議院通過才可能正式生效,而共和黨卻在參議院中掌握多數,因此一般預料此一法案在參院中的過關機率極低。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眾院通過對川普的彈劾案,倘若參院不支持彈劾,眾院的決議也奈何不了川普。雖然從現實的意義上來看,眾院槓上川普的象徵性意義較大;但從政治操作來說,也算是在川普的連任之路上鋪上荊棘。
眾議院參議院 各有關鍵權力
美國的國會制度屬於兩院制,包括眾議院及參議院。參議院有一百名參議員,每個州各有兩名。雖然每位參議員的任期都是六年,但這一百名參議員分成三「組」,每兩年就有一「組」參議員任期屆滿;因此,每兩年就會有一次參議員選舉。這種制度的好處是,參議院裡一定會維持一定比例的資深議員,讓參議院的運作不致慌亂無章。
參議院是由副總統擔任議長,可是在一般表決時,議長不會參與投票;亦即,當參議院針對議案進行表決,而支持票和反對票票數相同時,副總統的一票就是關鍵一票。二0一七年二月七日,參議院針對教育部長德沃斯的人事案進行表決,恰好出現五十票贊成、五十票反對的僵局,兼任參議院議長的副總統彭斯就投下了關鍵的贊成票,讓德沃斯的任命案驚險過關。
參議院的審議權高於眾議院,而且有專屬於參議院的特有權力:總統簽署的對外條約,必須經由參院批准才能生效;總統提名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選、聯邦法院法官人選,以及重要行政機關人選,都必須經由參院批准才能生效。
英國兩院制 仍有世襲上議員
相對於參議院,眾議院真的是「眾」議院,目前眾議員人數有四百三十五名,人數遠多於參議員。兩院另一個不同之處在於,參議員一定是每州兩名,但每州的眾議員人數卻是依據各州人口數決定,因此每州產生的眾議員人數並不相同。眾議院也有個特殊的權力:當總統大選中沒有任何一位候選人贏得多數的選舉人票時,眾議院就以一州一票的方式決定總統當選人。
美國的兩院制可說是源自於英國的兩院制,但兩國兩院制的運作制度卻大不相同。英國國會分成上議院、下議院,其中上議院堪稱「貴族院」,在大約七百九十名上議員中,大部分是終身貴族;而且,這些終身貴族中,大約還有九十名是屬於世襲制的貴族。同時,英格蘭教會也擁有上議院席次,這些教會上議員被稱為「神職議員」。
根據《一九一一年議會法》,下議院可以推翻上議院的決定,而且有關於關稅的議案只能由下議院議決通過;從此一法律來看,下議院的權力大於上議院。下議員是由選民投票產生,首相也出自於現任下議員。按照傳統,執政黨和在野黨的下議員分坐在議事桌的兩邊,呈分庭抗禮之勢。
較勁國會 日首相人選鬧雙包
日本將參眾兩院分別由不同政黨(或陣營)掌控的情況稱為「較勁國會」,首度出現是在一九八九年,當時自民黨在參議院不到半數,但在眾議院還是占多數。那一次的較勁國會發生首相提名人選雙包案:參院選出社會黨的土井多賀子、眾院選出自民黨的海部俊樹;不過,根據日本的國會制度設計,眾議院優於參議院,因此最後還是由海部出任首相。
兩會制源自於十七世紀的英國,至今已被許多國家沿用,但每個國家卻又設計出不同的運作制度。而在三權分立的美國,總統代表的行政權和國會代表的立法權相互制衡,至於國會的制衡力道,想必老是被眾院槓上的川普已點滴在心頭。
民國初年 也曾採取參眾兩院
按照《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有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的國民大會、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的立法院,這種設計基本上也屬於兩院制國會。目前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已沒有常設的國民大會,國會制度轉趨向「一院制」。在全世界國家中,丹麥、芬蘭、以色列等國家也是採取一院制。
中華民國成立之後,臨時參議院議決採取兩院制,這兩院的名稱也是參議院、眾議院。袁世凱出任中華民國第一任大總統,就是由參眾兩院選出;民國十二年發生的「曹錕賄選」,曹錕賄賂的對象也是參眾兩院議員。
蘇聯雖是共產國家,但也設有國會,稱為「最高蘇維埃」,意思就是「最高代表會議」。一黨專政的大陸設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也屬於國會性質,但常被譏為橡皮圖章。 (彭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