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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四月十日起實施廢棄漁網獎勵回收作業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八日表示,為了對海洋生態永續盡份心力,海洋局與本市各區漁會訂於四月十日開始實施廢棄漁網獎勵回收作業,南區漁港包括旗津、旗后、小港臨海新村、鳳鼻頭及中芸漁港訂於每星期三回收;北區漁港包括興達、永新、彌陀及蚵子寮漁港訂於每星期四回收。
海洋局說,民眾只要在指定回收日將經過處理去除石頭、珊瑚礁、鉤子、垃圾等雜質後的廢棄漁網(原附於漁網之配件可接受回收),並就刺網及非刺網廢棄網具區分打包拿到鄰近漁會秤重登記,每達十公斤即可兌換一百元之商品禮券,為使所有漁民都有公平參與機會,每人最多收購以四百公斤為限,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海洋局表示,為減少廢棄漁網焚化,提高海廢回收再利用的比例,除將該批廢棄漁網標售予有意願回收之業者再利用外,另於回收作業完成標售前,亦將上網公告開放藝術工作者、務農者或學術單位等有意願者可免費索取,賦予廢棄漁網新生命及新用途;
海洋局提到,預計今年針對國小學童辦理六場廢漁網再利用工作坊,藉以讓學子瞭解海洋廢棄物對於海洋環境之影響,也培養其對於海廢藝術創作之與趣,間接讓海廢重獲新生。希望透過多元再利用方式,進而使高雄海洋生態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