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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艙藏偷渡客險害命 4人起訴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海巡署去年十二月間查獲蒙古籍「鑽石二0六號」貨輪機艙和貨艙夾層藏匿十六名越南籍偷渡客,其中一名阮姓偷渡客在船上因密艙狹隘昏迷一度命危,高雄地檢署十日將該船五十四歲林姓船長等四人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林姓船長聲押禁見獲准,並諭令六十五歲鄭姓、三十四歲黃姓、七十一歲郭姓船員限制出境及出海。「鑽石二0六號」並聲請宣告沒收。
林男去年十二月八日下午駕駛「鑽石二0六號」貨船自高雄港出海至中國海域後,先接駁十六名偷渡客上船,同月十一日入港前再將偷渡客關入密艙,準備偷渡上岸,遭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在船舶船底機艙與貨艙夾層處查獲藏匿偷渡的十六名(十男六女)越南籍人士,全案經查獲相關事證,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查出,林男等人為賺取載運一趟可獲利至少新台幣八萬到九萬元報酬,同意由林男擔任船長、其餘三人擔任船員。
由於「鑽石二0六號」貨船密艙空間狹隘高溫,僅留有二個直徑約九公分通氣孔,且林姓船長等人也至少二小時未確認空氣是否流通,導致十六名偷渡客擠入密艙時間內過長,陷入呼吸困難,基於求生本能開始拍打艙門、高聲呼救。但林男為避免查緝人員發現通風口、避免求救聲外傳,甚至指示擺放紙盒堵住,直到案發當天海巡人員在碼頭登檢時,察覺艙內呼救聲,才救出一名已昏迷的阮姓偷渡客及其餘十五人,該名阮姓偷渡客送醫後診斷為呼吸衰竭、休克且一度命危。
高雄地檢署十日指出,十六名越南籍偷渡客因涉犯入出國及移民法未經許可入國罪事證明確,檢察官今年一月間先向高雄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涉案國人林男等四人部分,則遭檢察官依涉犯殺人未遂、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依法提起公訴。此外,檢方認定此案扣案的蒙古籍貨輪「鑽石二0六號」為供犯罪所用之物,且無正當理由登記於薩摩亞籍船公司名下。由於此船價值高昂且設有密艙,為杜絕偷渡犯罪及遏止再犯,實有沒收必要,據此向高雄地院聲請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