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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新住民逾期居留 移民署助返鄉
記者張淑娟∕善化報導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接獲通報,印尼籍新住民「阿蒂」因積欠房租遭房東報案,在台逾期居留多年,需依法執行收容遣返。專勤隊考量「阿蒂」因有截肢行動不便,經聯繫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已合力協助阿蒂順利返鄉。
「阿蒂」在多年前與台灣男子結婚,離婚後並未依規定返國,期間四處打零工賺錢,不幸又遭逢車禍導致右小腿截肢,多年來僅靠著義肢在檳榔攤包檳榔打工度日,近期又因檳榔攤生意慘淡歇業,頓失收入來源,加上年紀大且行動不便,找工作困難,無力繳納房租,又無其他棲身之所,而遭房東報案需被遣返。
台南市專勤隊隊員瞭解「阿蒂」處境後,立即著手協助其辦理旅行文件,另一方面聯繫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安置中心高雄分部協助暫時安置阿蒂,並由同鄉友人給予多方關懷及生活照護,終於讓「阿蒂」順利踏上返鄉之路。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安置中心高雄分部則感謝移民署提供支援與協助,讓滯留海外的國人能順利回到家鄉。專勤隊隊長李建雄表示,新修移民法已於今年三月一日上路,針對逾期居留外來人口,罰鍰上限從一萬元提高至五萬元;而意圖使其從事不法活動而容留者,處六萬元以上至三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