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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調解相互體諒 以和為貴成立調解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一起車禍歷經五個月一直未能解決,許姓女子的父親請託宜蘭縣新聞公會前理事長陳金麟協助調解,十七日雙方在五結鄉調解會調解。陳金麟說,調解會場,他獲悉雙方都是他的友人,實在很巧,雙方彼此都能〈相互體諒〉,調解終告成立,當場簽下和解書。
陳金麟曾任多屆縣議員、蘇澳鎮長等職。他說,蘇澳鎮吳姓民眾之女(姓許)與五結鄉黃某於去年十一月間發生車禍,許女因此車禍車毀體傷,該案歷經五個月一直未能解決,許女乃向五結鄉調解會申請調解,十七日再次調解,並請他陪同前往協助調解。
調解會上,當他與對造(黃某)及其代表人分邊私下協調中,竟然獲悉黃某的親戚都是他的好友,實在很巧!有此作基礎,經一翻談論後,他再與許女這方另作一翻談論。幸好雙方都能聽取我要求〈相互體諒〉的建言,互釋善意!此車禍損害賠償事宜(金額),終於在和諧氛圍下達成圓滿和解!免除訴訟!令我感到非常喜悅!因為我又因此多認識了新朋友!
陳金麟強調,車禍發生請求損害賠償盡量以調解取代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