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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粉辯炸雞胡椒粉 闆娘打臉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楊姓男子違規停車在慢車道上,警方上前告發時發現車內有夾鏈袋裝有不明粉末,楊男辯稱粉末係胡椒粉,並進一步想拉炸雞店老闆娘背書,證明是胡椒粉,結果卻反被打臉,老闆娘稱不認識楊男。楊男只好坦承是毒品,警詢後,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
永康警分局永康派出所員警二十日下午執勤時,在永康區復國一路炸雞店前發現一車輛違停影響通行,員警於查證車主楊男身分過程中,發現車內有一包疑似毒品不明粉末,惟楊男稱係炸雞店提供的胡椒粉,堅稱無辜並要員警陪同到炸雞店查證,卻在言談時,楊男趁機挑眉示意老闆娘幫忙掩護。結果老闆娘直接表示不認識楊男,且店內胡椒粉顏色也不相同,楊男當場坦承持有及施用毒品。
警方將楊男及毒品帶回派出所,初步檢驗楊男攜帶之粉末及尿液均呈毒品陽性反應,依法送辦。永康分局長邱顯良提醒,珍愛的家人及朋友,請勇於向毒品說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