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時代力量議員因抽籤質詢爭議,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議會假處分,高雄市議會廿七日指出,一切依議事規則及議事日程表開、散會,並延續第一屆議會決議以抽籤方式決定質詢順序。
高雄市議會市長施政報告質詢發言須登記後再抽籤,時代力量議員林于凱、黃捷等前天皆未抽中,昨天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遞狀對高雄市議會聲請假處分,捍衛質詢權。
議會澄清,「市長施政報告與質詢」並非以抽籤取得質詢權,而是以抽籤方式決定議員「質詢順序」,絕未侵犯議員質詢權;抽籤決定發言順序是於第一屆第四次定期大會第一次大會所決議,第二屆及第三屆議會延續及成為慣例。
議會說,第二次定期大會議事日程表是於廿四日大會決議通過,議會依據日程表召開會議及開、散會,希望全體議員共同遵守,並依議事規則第廿六條規定,在散會時間已屆時宣告散會,完全符合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