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四十七歲陳姓男子今年八月間,涉嫌持改造手槍及水果刀進入彰化市第六信用合作社總社,將包包丟入開戶櫃台內,大喊「搶劫」,櫃台人員表示並無現金,陳遂命櫃台人員拿包包去拿錢,櫃台人員見狀趁機將包包丟還陳,此時警鈴大作,陳隨即逃離,並一路丟棄相關犯罪物品及工具,經警追捕,在民眾配合指認下,不久即將他以現行犯逮捕。彰化地檢署二十三日偵結,依加重強盜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今年八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二點多,帶著改造手槍、水果刀,頭戴鴨舌帽及口罩,進入彰化市六信總社,走向開戶櫃台,對櫃台人員說要搶劫,隨即將黑色包包丟入櫃台,並大喊「搶劫」,櫃台人員表示並無現金,陳乃命櫃台人員拿包包去拿錢,櫃台人員見狀趁機將包包丟還陳,並設法躲到櫃台底下。
此時因其他人員已經報警並按下警鈴,陳男聽見警鈴作響趕快逃離現場,並一路丟棄相關犯罪物品及工具,經警追捕,在民眾配合指認下,不久即被以現行犯逮捕。警方事後在陳男逃逸路線上找到子彈七顆、彈殼一個、黑色包包等,及陳男犯案時穿戴的鴨舌帽、口罩、袖套以及手套等證物。
起訴書說,被告曾因犯公共危險罪,受有期徒刑的執行完畢後,五年內故意再犯本件強盜案,為累犯,建請法院審酌依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