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社會局一天內查獲兩起違法收托幼兒保母案,其中一名保母,更違法超收八名幼兒,社會局依法開罰。(記者陳銀全翻攝)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市府社會局接獲檢舉,分別在安南區及北區連查獲兩起違法保母收托照顧嬰幼兒情事,其中安南區一名四十歲的無照保母,在自宅更超額收托八名嬰幼兒,社會局依法處以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後續會協助家長,將幼童轉換保母或其他托嬰中心收托。
社會局表示,兩起違法收托案件,除安南區外,北區一名保母雖然有證照,但因未向市府登記,且只收托一名幼兒,因此處以六千元罰鍰。
至於安南區違法收托保母,社會局指出,該名無照保母,非幼保相關科系畢業、未受過保母訓練,以每月六千元至一萬元不等價格,向家長收取收托費用;社會局前往現場稽查時,該保母獨自照顧八名幼童,室內空間狹小,設備簡陋,嬰兒直接睡在未舖設軟墊的床板上,有跌落地板受傷之虞,另發現奶瓶、茶杯等兒童用品,未即時清洗殺菌,幼兒活動範圍窄小有限,因此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罰。
社會局長黃志中指出,市府重視幼兒的托育安全及家長的送托權益,對於違法情事絕不寬貸。家長將幼兒送到無照托嬰中心,或交給無照保母照顧,業者可能因為擔心被舉報,將幼兒藏放在隱密或密閉空間內,造成幼兒減少社會互動,未經監督的空間、飲食也都令人擔心;至於照顧人力方面,依現行法令規定每位保母可照顧四名幼兒(二名二歲以下,二名二歲以上),但該無照保母獨自照顧八名幼兒,不但降低照顧品質,也易有疏忽或虐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