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延燒,立法院朝野黨團二十四日針對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進行協商,會中就法案名稱、不設專責委員會、徵用防疫物資給予補償、強化防疫管控作為等達共識;至於外界關注防疫照顧假、隔離假等暫無共識等予以保留,於今(二十五)日院會處理。
昨日朝野黨團協商共有十二個草案版本,分別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等,以及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現場提出修正動議。
經過一整天馬拉松式的協商,朝野就法案名稱達成共識,以行政院版草案名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為主,納入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定義的名稱COVID─19,並在第一條條文補充說明。
此外,針對公、私立醫療機構執行防治、醫療、照護之醫事人員及村里長、警消、清潔工等其他從事防治相關工作人員給予補助或發給津貼;給予依疫情徵用其生產設備及原物料給予適當補償;防疫期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得指示對受隔離者、檢疫者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資或其他必要防治控制措施等條文,也均有共識。
而在野黨主張應將防疫照顧假入法、並給勞工防疫照顧假津貼補助、明定行政院應設紓困委員會綜合協調、賦予勞工得有效拒到疫情流行地區提供勞務的退避權等,因無共識。
到昨日晚間九時,立法院長游錫堃表示,二十五日院會對於有共識的部分只宣讀,至於保留部分,交由院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