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成立專案小組抽查148家中醫診所及中藥商,皆未使用硃砂、鉛丹。(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台中市日前爆發中藥處方含硃砂或鉛丹事件,引發民眾恐慌。新北市衛生局隨即成立專案,針對轄內共148家中醫診所及中藥商進行抽查,並抽驗32件中醫處方用藥,結果皆未查獲使用硃砂、鉛丹產品及重金屬超標不法情事。衛生局表示,將持續稽查作業,杜絕中醫診所、中藥商陳列、販賣或調配禁藥,保障民眾中藥用藥安全。
衛生局食藥科長楊舒秦說明,此次共稽查116家中藥商是否有陳列、販賣或調配「硃砂」及「鉛丹」於口服中藥內,皆未違法;另至轄內32家中醫診所,帶回32件已調劑好待病患領取之處方藥品,檢驗重金屬(砷、鉛、鎘、汞)含量,也沒有超標情事。
楊舒秦指出,以往硃砂及鉛丹曾經為傳統中藥,但偶因含汞、鉛造成內服中毒事件,衛生福利部已於民國80年9月18日函頒禁止含鉛丹口服用中藥之製造、調劑、供應,又於民國94年公告同年5月1日起禁止中藥用硃砂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
目前核准上市之科學濃縮中藥係依據藥品GMP規範,落實中藥材來源監控、生產管制及檢驗品管等程序製造,且衛生福利部亦針對中藥濃縮製劑訂定重金屬含量等檢驗限量標準為用藥安全把關。
衛生局強調,依藥事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