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議會臨時會15日通過國民黨團所提"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增訂內容為豬肉萊劑不得檢出。但衛生局強調,該修正案與中央法規抵觸,將無效。 (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新竹市議會十五日臨時會審議通過由國民黨團提案的「新竹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內容增訂「竹市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或公開陳列的豬肉及豬可食部分為原料的食品,都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對此,衛生局表示,市府尊重議會決議,將依《地方制度法》將修正條例報請衛福部,但縣市政府訂定乙型受體素即瘦肉精零檢出的相關自治條例,因行政院在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宣告牴觸中央法規者無效,新訂者也不予核定。
衛生局也表示,新竹市議會也曾在民國一0五、一0六年兩次三讀通過「新竹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訂定乙型受體素不得檢出,當時因衛福部回函,因與中央「食安法」重複或牴觸,衛福部同樣不予核定。
新竹市議會十五日臨時會審議提案,包括市府所提的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與市議會國民黨團所提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其中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案因多數議員有意見、大會予以保留,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則三讀通過。
對於修正豬肉萊劑不得檢出的自治條例,國民黨團強調、是為強化竹市的肉品衛生安全管理,也是地方制度法所賦予的權限,但針對此修正案與中央法規抵觸一事,國民黨團則表示、不會聲請大法官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