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林森店一0九年發生大火,造成六死多人受傷。消基會二十日上午協助二十名受害者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出團體訴訟。 (中央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錢櫃KTV林森店去年發生大火,造成六死五十多傷的意外,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二十日前往台北地院遞狀,代表二十名受害者向錢櫃及負責人練台生等九人,提出共三千九百七十二萬餘元的連帶求償訴訟。
錢櫃林森店去年四月二十六日發生火災,事後其中六名死者家屬已分別同意和解、部分傷者也已達成和解。另有二十名受害人委由消基會打團體訴訟,他們昨日在北院前召開記者會,強調查案屬嚴重的人為疏失。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指出,錢櫃有嚴重缺失,包括未謹守施工規範及管理消費場地,導致受傷的消費者認為,經營環境未來恐難以有效預防意外,所以委由消基會依消保法規定,提起求償訴訟。
一名蔡姓傷者表示,自己傷後產生腦病變及癲癇發作,有時洗澡後會倒在地上。江姓傷者則說,錢櫃從頭到尾都未釋出想道歉意願,雖嘗試和解但條件無法讓人接受。另一名周姓女傷者也哽咽說,錢櫃都沒有釋出誠意。
消基會表示,依據北市消防局勘查現場,發現相關消防設備因電梯施工而關閉,導致火災時,整棟大樓火災警報、廣播、灑水設備均無法運作,無法對大樓內人員提醒發生火警,屬「嚴重人為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