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群益投信前基金經理人黃常恩涉嫌透過三個人頭帳戶買進「華泰」等三檔股票,再利用其決策的「群益創新科技基金」進場拉抬股價,藉此獲利二百多萬元。台北地檢署二十二日依操縱股價等罪嫌,展開第二波搜索,約談黃常恩、人頭帳戶提供者林彥合等六人,全案漏夜偵訊中。
此外,金管會於民國一0八年八月至十一月間進行調查期間,曾向統一證券張姓營業員調閱證券交易帳戶等相關資料,卻發現張男涉嫌私下將金管會的公文拿給林彥合過目,使林男預先警覺,昨日也依洩密罪嫌將張男約談到案。
民國一0七年間,黃男與林男涉嫌利用群益基金拉抬「華泰」、「原相」及「晶電」等三檔股票,分別籍此獲利二百四十萬元、一百三十萬元,卻因此導致基金出現擬制性虧損二千三百二十萬元。
檢方調查後,認定黃男等人涉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之特別背信」及「證券交易法之操縱股價」等罪嫌,前年十一月首度搜索,諭令黃、林各以三百萬、二百萬元交保,均被限制出境及出海。
檢調後續查出,黃、林與陳姓、張姓、吳姓、趙姓等六人,私設炒股群組,於一0七年四月至一0八年八月間,利用群益基金買進其已私下進場的「元太」、「原相」、「匯鑽」、「雙鴻」、「良維」等五檔股票,趁機於高點時賣股,套利一點九億多元。
檢調認為,因該基金於此波操作中獲利,黃男等人於此部分案情中,僅涉犯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罪嫌。檢調昨日兵分十一路搜索,並約談黃男等七人到案,全案漏夜訊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