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結口罩國家隊違法私設生產線製造販售口罩案,將全球公司及台灣精碳公司負責人及相關員工計十五人,依詐欺取財、藥事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兩家公司林姓、劉姓負責人及陳姓業務總監為首謀,未見悔意,建議從重量刑。
起訴書提及,本案總計共售出一百四十一萬三千餘片口罩,不法所得一千九百十六萬餘元。全球公司負責人林男、台灣精碳劉男等人,皆有學、碩士學位之高級知識份子,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人心惶惶之際,利慾薰心,濫用「口罩國家隊」名器,兜售私設生產線所製之劣質口罩,並流向超市、藥局或網路平台,更將瑕疵品贈予高雄某育幼院,甚至擬向公家機關遞送,打擊市場信心,人民對政府失去信賴,危害國家秩序至鉅。
二0二0年八月、九月間,全球投資公司林男自大陸購入三部口罩製造機及相關原物料,並運至劉男的精碳公司永康廠,學習製作口罩,同時將產出口罩以塑膠袋包裝出售。同年十月中旬,林男等人習得製造口罩技術並將機器及原物料搬離永康,轉到歸仁地下工廠繼續做。因口罩裸包無記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的外盒包裝,不好賣,林男找劉男合作共同以「藍色精碳公司紙盒」包裝地下工廠口罩,佯裝國家隊合法製造的醫用口罩出售。
後來,歸仁地下工廠被衛生局稽查,改換地點至仁德,為因應衛福部要求醫用口罩需有「MD」鋼印,林即透過關係取得「MD」模具並繼續做。去年十月下旬,劉不再提供「藍色精碳公司紙盒」,同年十一月間,林直接印製「醫用口罩」、「CNS14774」、「台灣精碳醫用口罩」等字樣貼紙,黏貼在全球公司先前委製的台灣隊長牌成人及兒童口罩紙盒上,混充為精碳所生產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