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勞工局提醒雇主,移工失聯記得依法通報。(市府勞工局提供)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台南移工總人數達六萬多人,去年失聯的通報人數有一千五百多人,以產業類有一千零九十二人最多,社福類有四百九十二人。以國籍來看,越南籍有一千零九十七人最多。
市府勞工局提醒有聘雇移工的雇主,移工失聯三天要向勞工局、移民署、警察局和勞動部辦理失聯通報,並可善用勞動部移工動態查詢系統,掌握移工是否有被查獲以及出境。如未通報,雇主即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將會被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局說,到去年十二月底止,台南市移工總人數為六萬零九百卅四人,其中,失聯通報數共一千五百八十四人,以產業類有一千零九十二人最多,社福類有四百九十二人。以國籍來看,越南籍有一千零九十七人最多;其次為印尼籍四百一十六人、泰國籍四十一人,菲律賓籍卅人。
勞動條件科長蕭惠文提醒,若移工離開雇主處之三日內,已向一九五五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勞動部、地方主管機關、勞動部備案之安置單位或原籍國駐台代表處求助,且有通報或安置紀錄者,即非屬「失去聯繫」情況;雇主或仲介明知移工已在安置單位安置,故意通報失聯者,恐有違就業服務法規定,可處卅萬元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鍰,建議雇主、仲介在通報失聯移工時,應先確實做好查證以免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