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反納骨塔自救會至竹縣府陳情,由自救會長曾台安(右)遞交陳情書,由民政處長邱靖雅代為接下,自救會盼縣府整合殯葬設施。(記者彭新茹攝)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竹北反納骨塔自救會卅日在新竹縣政府前廣場宣告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判決結果,歷時兩年多的行政訴訟,北高行最終撤銷環保署訴願以及新竹縣政府之原處分,意即竹北市公所無法興建十萬罐納骨塔,得依八十二年舊環評的二萬罐設計,送新竹縣政府核准。
竹北反納骨塔自救會代表曾台安里長遞交陳情書給新竹縣政府,盼縣府整合殯葬設施,由民政處長邱靖雅代表接受。此四大訴求係要求新竹縣政府依北高行判決,廢止納骨塔興辦事業計畫;要求竹北市公所重新選址、重新環評;新竹縣主動退場老舊環評;整合新竹縣殯葬設施至未來新竹縣生命紀念園區,各鄉鎮不應再自建,並審視公、私立納骨塔過度興建及管理問題。
自救會表示,竹北第六公墓公園化納骨堂興建工程於一九九三年台灣省政府通過環評,預計興建近二萬罐的納骨塔,中間因居民反對未興建,直至二0一八年八月廿日,開發單位竹北市公所逕將量體增至十萬罐,通過新竹縣環保局環境差異影響評估。
曾台安強調,並非反對竹北市納骨塔興建,此案興建地點並不在「第六公墓」內,而是建在接近新豐的鳳崎步道入口的山坡地上,兩者相距約五百公尺,未來災害是可預見的,並要求縣政府勿核準納骨塔興建案,應重新選址、重新環評,否則將抗爭到底。
竹北市民代表陳冠宇表示,市公所欠缺防火設施及緊急避難考量,設計上有重大瑕疵,且興建位置並非在第六公墓,而是在鳳崎步道入口,除了影響在地發展休閒產業,更有地勢及安全的風險,而造成地方民眾不安與不滿,市民代表會與民眾站在一起,未來將更加嚴以把關,並呼籲市公所應重新選擇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