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廿六日宣布延長全國第三級防疫警戒至六月十四日,新北市也宣布包括網咖、電玩等十種特定行業、夾娃娃機店等八類具防疫風險場所仍須停業、餐飲場所禁止內用等營業場所防疫措施同步延長,對於違反規定者直接開罰,不再勸導。
市長侯友宜表示,目前疫情仍然沒有趨緩的跡象,除成立熱區防疫中心等積極作為外,也需防堵可能之破口,市轄所有休閒娛樂場所停業期限、營業場所的防疫措施,同步配合第三級防疫警戒延長至六月十四日。
另美容美髮業雖屬於民生必需,但因是人與人的近距離接觸,市府也公布美容美髮業的行政指導,請業者配合市府防疫政策,工作人員須全程配戴口罩,消費者採預約制,避免群聚等候,且不得提供餐點及飲品予消費者。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針對中和某科技公司下令,若有員工染疫影響公司營運依照損失進行懲處,甚至可能取消年終獎金一案;新北市府勞工局二十六日表示,染疫原因非員工個人即可控制,該科技公司若因員工染疫予以「砍年終獎金」的懲處,涉違反勞基法工資未全額給付的規定,依法可裁處二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鍰。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由於疫情日漸嚴峻,後續將要求勞動檢查處透過電話與公文,提醒該科技公司上述作法有違法之嫌,應即時對內修正說法,屆時員工如因染疫遭扣發年終,可運用「勞檢立即GO」提出檢舉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讓勞工局來幫忙討公道。
陳瑞嘉表示,勞基法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此即為所謂「年終獎金」的來源基礎。違反該條規定目前雖無罰則,不代表勞工在民事上沒有請求的權利。
陳瑞嘉提醒雇主,目前第三級疫情警戒,雇主如為避免員工染疫致影響營業,宜適當分流安排員工出勤,包括居家上班,並遵守疫情指揮中心所提供的「企業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若雇主只是一昧要求勞工依約出勤,勞工因而罹患新冠肺炎即屬職業災害,雇主應負擔職災補償責任,如有過失,甚至須負擔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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