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台中燃氣機組取得特照案二十三日中央與地方隔空過招,經濟部重申,理解台中市市長盧秀燕有其立場,但盧秀燕也曾表示不反對增加燃氣機組的「增氣減煤」作法;行政院也表示,過往興建發電廠都是走此特照程序,盧秀燕的走後門說是誤會。
經濟部再次重申,理解盧秀燕有其立場,但撇開政治語言,她也表示不反對增加燃氣機組的「增氣減煤」作法,經濟部非常願意與台中市政府以對話解決分歧。
政院再就法規面作說明,根據建築法第九十八條,特種建築物得經行政院的許可,中火用途特殊、構造也特殊,依法可以使用特照,且事實上,過往興建電廠都是走此程序,盧秀燕的走後門說法應該是誤會。
至於盧秀燕堅持中火燃煤機組與燃氣機組必須「先拆再建」,官員重申,應該要先讓燃氣機組能上線運作,才來討論拆除燃煤機組問題,縱使一定要拆,拆除的機組數量也都能討論。
經濟部並就盧秀燕提出五項質疑解釋,包括通霄電廠可以先拆後建,為何台中電廠不行;中央只發一張特照給台中電廠;都審參與到一半才說不必經過都審;台中電廠已可減煤四成,十部機組為何不能先拆兩部;台中電廠有十部燃煤機組,台中人提供全國最大供電量。
經濟部表示,台中市的用電量的確是全國最高的縣市。台中用電逐年成長,去年的用電量已經達到三百三十億度,已經超過台中電廠發出的二百七十九億度,依中市府的做法並不能兼顧穩供及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