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羅姓男子去年醉倒在計程車上,員警上前關切時,竟出言辱罵「窮鬼」、「噁心」等,被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士林地院審理時審酌羅男表達悔意,以十五萬元與三警達成和解,判他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緩刑二年。
判決指出,家族經營建設公司的羅男,民國一0九年九月十五日凌晨一時許,於餐敘酒後搭乘計程車回程,但因意識不清無法清楚說出住家地點,運將只好將他載往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
王姓、黃姓及陳姓三名值班員警,詢問車上羅男狀況,不料,羅男竟酒醉大罵員警「你長的很噁心」、「窮鬼」、「真的在羞辱你」等,警方隨即依妨害公務將他當場逮捕。羅男供稱,他因喝醉酒,不知自己說過什麼。但檢方依警方的密錄器畫面內容等事證,認定羅男確曾多次出言辱罵員警,予以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定羅男確實涉犯妨害公務罪,以法將他判處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二萬元,另審酌羅男已對員警表達歉意,並以十五萬元與三員警達成和解,給予緩刑二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