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因不滿「卡神網軍案」,時任國民黨立委陳宜民、曾銘宗等人前年到外交部抗議時,陳涉嫌拍落女警帽子,曾拉住外交部科員手部,均被函送法部。台北地檢署九日偵結,依妨害公務及強制罪嫌將陳、曾緩起訴。
至於當時共同到外交部抗議的藍營民代李明賢、王欣儀、張斯綱、林金結、林德福、徐弘庭等人,被控包圍、推擠等涉嫌妨害公務部分,檢方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前年底傳出卡神網軍案,國民黨民代於民國一0八年十二月六日共同赴外交部抗議,因不滿遭阻擋在外,陳宜民與一名女警發生衝突,要求女警表明身分,並伸手將女警帽子拍落,並推擠女警要求她離開。
至於曾銘宗則抓住外交部一名男科員的手臂,表示「抓到現行犯,要送地檢署」等。外交部事後將陳、曾等多人依妨害公務、強制等罪嫌提出告發。
檢方調查時勘驗現場拍攝的影像內容,認定陳的行為涉犯妨害公務、強制罪,曾則涉犯強制罪,考量兩人均已認罪且無科,均給予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