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維持第三級微解封,並適度鬆綁,自110年7月13日起至同年月26日止,偵查案件兼採降載實體開庭及遠距開庭方式進行偵訊,惟仍繼續暫緩傳喚當事人到案執行(含假釋、保護管束、採尿報到等),已排定到案執行期日,除具急迫性、時效性、必要性外,原則均予以取消。
民眾於上開期間至該署實體開庭時,請依開庭時間抵達即可,無庸提早到署候訊,並請遵守實聯制、量測體溫及本署出入口管制措施,應全程配戴口罩、配合手部酒精消毒,與其他人員保持適當社交安全距離,開庭結束後亦請儘速離開本署,勿在本署內群聚逗留。該署偵查庭已裝設隔板,備有消毒酒精等備品,亦有分散人流及控管開庭人數之防疫措施。
民眾對於前來開庭或庭期是否取消有所疑問時,可透過下列方式洽詢或查詢:(一)致電本署(總機:02-24651171)向案件承辦股洽詢確認。(二)至「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檢察官開庭進度查詢」網頁(頁面如附圖,網址:https://pfsb.cds.moj.gov.tw/CDS/),點擊紅色字體導頁後,選取「臺灣基隆地方檢察署」,並輸入傳票上所載之「案號」、「開庭查詢序號」進行查詢。
基隆地檢署並提醒民眾,現仍暫停受理言詞申告,如有申告案件之需求,可撰寫書狀寄送至本署,同具有申告之法律效力,訴訟輔導亦僅接受電話諮詢,暫不接受民眾現場詢問。你我的權益需要司法維護,全民的健康安全更需要你我一起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