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荒廢二十多年的閒置建築物林口「閃電屋」已完成拆除,新建商將改建為住宅大樓。 (圖為拆除前的閃電屋/新北市府工務局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轄內有十二處因建商倒閉致工程停擺的閒置建築物,在市府工務局積極輔導下,其中荒廢二十多年的林口「閃電屋」完成拆除,解決地方居民對環境衛生及安全隱憂,未來閃電屋也將改建成住宅大樓。工務局長詹榮鋒呼籲建築物起造人及土地所有權人善盡管理責任,維護環境衛生安全,避免造成都市危害,若有不改善者將依法重罰。
新北市府工務局列管的全市十二處閒置建築物,分別位於板橋、三重、新莊、永和、石門、林口、汐止、深坑、淡水等地,市府依照建築及環保等相關法令規定建築物、建築基地或相關設施,應維護其結構安全及環境,不得有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交通及市容觀瞻的情形。
位於永和樂華夜市內停工多年的閒置建築物,市府已要求所有權人必須善盡管理維護責任。(新北市府工務局提供)
工務局指出,其中位於林口區文化一路巷弄內被民眾戲稱「閃電屋」的閒置建築,因原開發商財務問題導致工程停擺二十多年,特殊閃電造型雖吸引民眾前往打卡、拍照,成為當地特殊地標,但市府多次接獲民眾反映工地圍籬破損及環境髒亂等問題,成為當地治安與衛生死角。
工務局表示,閃電屋於民國八十六年取得建築執照,施工至八層樓結構體後,因建商財務問題停工,土地於九十五年遭法院拍賣移轉,至今年才排除產權爭議,在市府輔導下取得拆除執照,月前由新開發單位展開建築物拆除,並於近日完成主體結構拆除,短期內將土地規劃成公園使用,未來將改建為住宅大樓。
工務局長詹榮鋒強調,針對目前市內十二案閒置建築物,將透過專案輔導改善,要求封閉閒置建築物出入口及做好環境清潔,並呼籲私有建築物起造人和土地所有權人善盡維護之職,避免危及城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