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五年馬拉松式協商,上市公司全國電子昨日在勞動部專門委員許根魁(左)、新北市府勞工局長陳瑞嘉(右)見證下勞資完成團體協約簽署。 (新北市府勞工局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國內知名的3C通路商上市公司全國電子與該公司工會,自一0六年二月起雙方歷經五年廿四次馬拉松式協商,在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門委員許根魁、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共同見證下,雙方五日完成團體協約簽約儀式,讓團協成為保障勞資雙方權益的最大公約數。
簽約儀式由全國電子副總謝明佑、工會理事長高維龍代表雙方簽字,未來公司代扣會費,會務假及請假程序、資遣、開除或懲戒會員時應通知工會等保障措施明訂於團體協約中。
勞工局表示,全國電子員工人數約一千六百人,公司工會自一0六年二月向新北市勞工局申請專家入廠輔導,經由十一名專家學者輔導,共提供廿七場次諮詢課程或陪同協商會議等入廠輔導服務。五年來工會理事長與幹部需克服服務業排假問題北上協商,一度受疫情升溫影響期程,但勞資仍不斷協商持續修改草案,遇到協商僵局則先行擱置爭議,歷經廿四次協商會議,終於在五日達成共識內容完成簽署。
陳瑞嘉表示,這份團協將適用於具會員資格之員工,內容著重在工會保護政策及會員保障措施,共計有卅七項條文,讓團協成為保障勞資雙方權益的最大公約數。也期許勞資在簽署團協之後持續對話,「未來能夠創造更多優於法令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