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中街火警不幸傷亡,市長盧秀燕二度赴醫院慰問傷患家屬。(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大火造成六死六傷,市長盧秀燕七日再赴中國附醫急重症中心大樓了解傷患情形並發放慰問金給家屬,市府將妥善安置住戶及死者後續喪葬事宜,協助民眾度過難關。另針對屋主經常堆放雜物產生危險,市警局已在去年十二月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依公共危險罪將屋主移送地檢署偵辦。
盧秀燕指出,目前逐一清查六位亡者身份,另外六位傷患有三位輕傷者已出院,市府發放慰問金與急難救助金協助,另受影響住戶有四十位申請安置,目前已有二十七位完成入住,市府提供住宿及三餐,照顧他們的生活,如符合災害救助、急難紓困及急難救助等規定,區公所協助受災民眾申辦相關補助。
消防局長曾進財表示,經查該大樓領有民國七十五年中工建使字第三四四五號使用執照,為地下一層、地上七層合法建物,建築物有公安申報。初步研判,頂樓部分並非起火點,詳細起火原因仍需待火災調查,檢方昨天凌晨介入偵辦。
消防局表示,去年針對該大樓共進行三次消防檢查,三月檢查不合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去年五月複查不合格部分已改善,八月受理檢舉前往檢查時,消防安全設備也符合規定,業主一一0年九月委由消防設備士逐項檢修結果亦屬合格申報;且依據住戶反映,此次火災時,大樓的火災警報跟火災設備正常運作。
盧秀燕強調,住戶將妥善安置、負擔三餐與後續喪葬事宜,協助民眾度過難關。(記者徐義雄攝)徐義雄攝)
環保局長陳宏益指出,近兩年市府已針對該屋主裁處二十四件,一0九年裁處十四件,八萬四千元;一一0年裁處十件,六萬元,總計十四萬四千元。二十四件已全數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繳款金額共十一件六萬六千二百四十元,剩餘十三件未繳部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將由其轄管分署針對義務人發布執行命令限期繳款,如仍屆期未繳款,逕行對其薪資或財產所得進行扣繳。
都發局長黃文彬說明,該大樓在申請建築使用時領有民國七十五年的使用執照,是集合住宅的大樓,建築物本身是合法的建築物,民國八十六年變更使用二、五、六、七樓作為旅館使用,二樓有兩間房,五至七樓各有六間房間,總共二十間套房,民國九十三年由觀旅局核准登記旅館業,旅館登記證於一0八年已廢止,現今由房東自行出租給民眾,出租情形正釐清中。
黃文彬說,頂樓加蓋的部分應為違建,後續會再會勘是否與圖說相符,如有違法將依建築法第三條用途不符來裁罰,如沒有進行申報會依照建築法第七十七條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