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本土疫情升溫,品保協會十二日表示,若民眾因居家隔離,無法參加旅遊團,業者扣除必要費用後,須將餘款退還旅客;若旅客因個人考量取消行程,則須依照出發日長短按比例賠償。
近期本土疫情升溫,也引發旅遊行程相關解約退費問題,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理事長許禓哲昨在記者會說表示,若旅客依照防疫法令需要居家隔離,或者配合縣市政府防疫規定導致無法出發,都屬於不可歸責旅客及旅行業雙方。
許禓哲指出,這種狀況旅遊業者需要依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十四點規定,提出已代繳的行政規費或履行契約已支付全部必要費用單據,經核實予以扣除將餘款退還旅客。
許禓哲說,若旅客是因為個人考量取消行程,則必須按照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十三點規定,旅客除依照旅行業者提供的收據繳交行政規費外,並應該依解約日距離出發日的長短按比例賠償旅行業損失。
許禓哲認為,旅客因個人因素取消行程,建議旅客可與業者磋商延期或其他替代方案,來減少損失,若有退費爭議可檢具資料向品保協會申請調處。
品保協會發言人李奇嶽說,因應近期本土疫情升溫,許多畢業旅行、公司行號的員工旅行都有取消或停辦,「買氣減少一半。」
品保協會秘書長吳美惠也指出,相關旅遊退費糾紛的詢問電話,現在每天都會接到四十到五十通旅客想取消退費,包含飯店、機位等都有可能無法退費,旅遊業者也沒有依據跟憑證要求業者退費。
李奇嶽也提醒,被列為自主健康管理者,若要取消行程屬於個人因素;旅客家人遭到居家隔離,旅客本身要取消也屬於個人因素,不適用配合縣市政府防疫規定無法出發的部分。
另外,許禓哲也呼籲,星級飯店跟航空公司在退費方面不要這麼硬,希望可以共體時艱,不要造成消費者、旅遊業等三輸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