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北區交通控制中心范姓約聘工程師,涉嫌不實查核驗收,包庇負責維護監視系統的業者,詐領維護費。士林地檢署二十日指揮廉政署約談范員及樊姓業者等十一人,檢察官複訊後依貪汙等罪嫌諭令范、樊各以十五萬及七萬元交保。
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交通控制中心將轄區內國道一號、國道二號高速公路監視系統維護標案發包,廠商得標承攬標案後,將例行性維護工作發包給小包商勃斐公司進行。
檢廉接獲檢舉,勃斐公司涉嫌以單一支監視器的紀錄照片,充當履行契約內容,佯裝完成例行性維修,且竟能通過驗收、請款獲利,因此展開調查。
檢廉追查發現,勃斐公司於一0五年度的標案中,僅請領五萬多元,一0八、一0九年度的標案,涉使用一支監視器的紀錄照片作假,充當例行性維護假象,次數超過四千次。
全案東窗事發後,交控中心依契約規定直接扣款,加上懲罰性賠償金,勃斐公司已賠償一百二十五萬元。
負責查核驗收該監視器維護標案的范姓工程師,疑包庇廠商不實估驗維護資料,讓其通過驗收並請款,因具公務員身分被依貪汙的詐欺取財等罪嫌偵辦。
承辦檢察官二十日指揮廉政署依貪汙詐欺取財等罪嫌,兵分九路搜索勃斐公司樊姓負責人住居所等處所,並約談樊男、陳姓女員工、范員等十一名被告及證人。
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二十一日諭令范員十五萬元交保,樊男七萬元交保,陳女則限制住居,其餘八名證人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