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環保局查獲兩家廠家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依法告發處分,並要求限期改善。(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環保局今年一月間接獲南區大慶周邊異味空汙陳情,指派移動式空氣品質監測車駐點監測,搭配環境風場資訊比對列管資料,查獲兩家廠家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規定。一家周界異味檢測超過排放標準,另一家管線破損致未妥善收集廢氣,依法告發處分,並要求限期改善。
環保局接獲陳情反映南區大慶周邊有異味空汙,啟動跨科室專案稽查行動,深度稽查四家高風險汙染源廠家,查獲兩汙染源廠家違規事件。
台中市環保局查獲兩家廠家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依法告發處分並要求限期改善。(記者徐義雄攝)
一0八年至今年三月,環保局查獲五0五件固定汙染源違反空汙法案件,裁罰金額計一億二七00萬餘元。為督促業者落實防制措施,稽查環保局人員深入現場,克服昏暗、高空、狹窄及髒亂等各種惡劣工作環境,爬上高空平台、鑽進狹縫內,逐一檢視排放管道及廢氣流向。
環保局說,如業者以未經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的管道排放空氣汙染物,或調整廢氣排放流向等破壞環境的行為,屬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兩千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