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前女友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分手後又騷擾對方,遭懲戒法院判決撤職二年。丁男認為前女友把他們兩人的裸體床照提供給週刊登載,也涉及性騷擾,十八日委由妻子到台北地院對她提出一元的民事求償。
丁允恭的妻子蔣婕妤十八日上午前往台北地院遞狀,對丁男的前女友提起民事告訴。她說,求償一元就是要討一個公道,希望法院對性騷擾應該有一致的標準,而非碰到濫用權勢的監委就轉彎。
蔣女表示,當時女記者向週刊爆料時所提供的兩張照片,一張是女記者與丁允恭都裸露身體的畫面,另一張則是丁允恭正在睡覺的照片。
蔣女指出,監察院認為丁允恭在臉書貼出與前女友在餐廳衣著完整的合照,屬於環境性騷擾,那麼丁的前女友散播丁的私密裸體床照,及偷拍丈夫睡覺的私密照,難道不是十倍的性騷擾?
蔣女認為,丈夫在不對的地方、做了不對的事情,第一時間已向社會道歉,並辭去發言人職務,但當年隱忍被汙衊、被冠上莫須有罪名,卻換來比更多貪官汙吏更重的罪刑,難道他的私生活恩怨,有比貪官汙吏來得嚴重嗎?
蔣女說,懲戒法院一審已經認定丁允恭貼出的照片沒有性意味,並不構成性騷擾,但監委紀惠容認為照片涉及環境性騷擾,仍持續上訴追殺,丁已完全退出政壇,這兩年來她與丈夫都身心俱疲,不得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