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基泰建設公司遭檢舉利用投資境外不動產、可保本保利為號召,招攬投資人出錢投資,藉此吸金逾億元。台北地檢署三日指揮調查局搜索基泰建設十九處,約談基泰總經理馮先勉等十人到案,檢察官漏夜複訊後,四日清晨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諭令馮男一百五十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同案基泰楊姓員工二十萬交保,時任開發部胡姓襄理、李姓員工、基泰關係企業財團法人台北市快樂一生慈善基金會翁姓董事,各十萬元交保。
基泰時任開發部翁姓副理、基泰合作廠商徐姓人員、徐姓律師、李姓會計副理、馮先勉兒子等五人,限制住居。基泰謝姓會計、王姓員工則請回。
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出,有民眾原本是向基泰建設購買房屋,民國一00年間,基泰向他們表示,公司在中國大陸正在進行一個住商不動產的合建案,前景可期,只要投資保證獲利。
基泰召開一場不公開會說明,找來有意願投資的住戶,並由總經理馮先勉帶著有意投資者前往中國大陸參訪,基泰並且設立一家境外公司,供投資者投資。
檢調蒐證發現,基泰建設於一00年至一0三年間,向投資人宣稱,可投資境外不動產,除有固定年息,也保本保利,藉此吸金上億元,但被害人事後拿不回款項,驚覺受害而提告,初步掌握被害人約十多人。承辦檢察官三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十九路,搜索基泰建設及相關人員住處等地,並約談馮男及員工等十人,不過,基泰董事長陳世銘尚未到案,檢調將擇日再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