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將在三月舉辦兩場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鼓勵事業單位報名參加。(勞工局提供)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市府為提升事業單位對勞工退休金法令之認知,讓各國籍勞工能在台南安心享受退休生活,勞工局與勞動部擬訂三月十七日和卅一日,分別在南門勞工育樂中心、善化啤酒廠各辦一場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由去年四月卅日起實施,在台工作滿六年以上移工,或取得我國副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規定標準,可由雇主申請聘僱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每次許可最長三年,期滿可申請展延,且無工作年限限制,留用資深移工及我國自行培育的僑外生,可解決中階技術人力短缺問題。
他指出,此類中階移工屬第三類外國人,雇主需依法按月為其提撥百分之二至百分十五的舊制退休金,並在估算退休金所需數額時,亦須將其納入計算範圍,以符合勞基法之規範。
勞工局表示,另依據勞基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雇主應在三月底前於舊制退休金專戶內補足今年成就退休要件勞工之退休金總額,為提升事業單位退休法令認知,三月將辦兩場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將排訂舊制退休金、新制退休金及金融理財教育的相關說明課程,以保障勞工的退休金權益,事業單位要報名可向勞工局勞動條件科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