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四歲姚曉芳和小八歲的男友陳長吉外遇,聯手下藥迷昏袁姓丈夫拿鐵棒打死焚屍丟水溝,姚被判十六年確定,陳一、二審均判無期;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二十五日更一審辯結,陳二度喊「判太重了」,他全認罪不爭執,希望改判有期徒刑,審判長諭知全案四月十一日宣判。
起訴書指出,姚女和袁男婚後感情不睦,袁發現姚和二十四歲陳男交往提告求償二人,因此懷恨在心,一一0年五月九日母親節當天,陳在咖啡摻入安眠藥交由姚讓袁喝下,二人趁袁昏迷載往新竹橫山鄉住處行凶。
檢警查出,姚本企圖持刀殺人但經陳勸阻後,改由陳用鐵棍重擊袁頭部致死,隔天還去買汽油將遺體拖到菜園焚燒,最後棄屍在附近水溝,姚、陳還分別盜領袁戶頭、變賣車輛。
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二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陳男在全案是主導地位親自下手、手段凶殘,維持無期徒刑,姚女參與把風程度較輕、有矯正必要,撤銷改判十六年,再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陳男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姚女則駁回判十六年確定。
昨日台中高分院更一審開庭,陳長吉表示上訴是覺得無期徒刑判太重了,陳的辯護人主張他全部坦承,不爭執法律適用,對起訴犯罪事實無意見,下手只是為教訓袁男,陳僅就量刑部分上訴;公訴檢察官則認為他上訴無理由。
法院昨日也傳袁男家屬到案,就量刑部分表示意見,袁家屬坦言,袁男死後留下幼女,母親姚女則入獄,孩子沒爸沒媽現全靠社會補助,對陳男判太輕、太重,實際上對他們也不痛不養,只希望陳、姚能賠償女童生活費。
另陳男最後表示則說,他希望改判有期徒刑,他也願意賠償但需等出獄後分期支付,陳的辯護人主張,陳男、姚女就殺人有行為分擔,姚女從事前謀議、拿藥迷昏袁,至最後沒阻止等都具關鍵地位,但姚判十六年確定,陳卻判無期,二者落差太大有失公允違反比例。全案昨日辯論終結,審判長諭知四月十一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