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謝國樑說明市府核准四接公投案,屬於地方自治權限,甩鍋中選會。(記者張上耕攝)
記者張上耕∕基隆報導
基市府審查護海公投案,市長謝國樑表示市府已審查完成,合於規定依法可進行後續程序。謝國樑強調,經與法界人士討論後,認為內政部的函文,限縮基市府的權限,有不當之處。
基市府指出,關於王醒之前議員領銜,「您是否同意基隆市政府應拒絕協和電廠(含其附屬設施第四天然氣接收站)在『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填海造地?重大政策公投提案」,市長謝國樑三十一日下午主持「基隆護海公投審查說明」記者會,強調針對所提出的補正的「補充說明」,市府已審查完成,認為合於規定,將依法進行後續程序。
基市府在收受提案人,針對第一次補正的「補充說明」後,不僅彙整市政府相關局處意見,同時積極徵詢彙整各界意見與法律見解,經內部討論、審查,決議「本案合於規定」。
謝國樑表示,主要是因為這次的「補充說明」,特別將本提案事項何以屬地方自治權限,再加以闡明。針對內政部回覆基市府函文所提,提案為中央權限,經過這次「補充說明」與「憲法保障地方自治精神」,市府認為,依照地方制度法第十九條規定,漁民生計、環境保護、地方觀光、市民安全,涉及地方事務,居民自有提起地方性公投之權利,地方政府亦有辦理的權限。
基市府依據基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規定,後續將函請戶政機關在十五日內查對提案人,並依該提案性質分別函請相關機關,在收受該函文後三十日內,提出意見書,經基市選委會書面形式審查通過後,就會通知領銜人,在十日內領取連署表冊,展開第二階段連署。
市長謝國樑指出,「補充說明」在市府認定範圍,是屬第一次補正而提出的補充說明,內政部的函示,在經法學專家仔細審查後,發現有不當限縮基隆市的地方自治權限。在這樣基礎下,憲法應保障基隆市地方自治的精神,也應保障提出事項如為自治事項,市府有權益准許提案人,進行地方公投的權益。
謝國樑呼籲提案人進入到第二階段,也要依據程序進行,提醒依照相關條例與規定,把程序充分完備後,才能進行下一階段聯署。
針對中選會的回應,基市府發言人余治明表示,市府認定這次是屬前次補正的「補充說明」,並非中選會所說的第二次補正,仍為基隆市公投自治條例所規範的補正範圍,因此核准該案得進入到下一階段,並無不妥適之處。至於是否為地方自治事項,基市府堅持「憲法保障地方自治的精神」,若雙方就法律適用與解釋有疑義,市府認為是屬憲法層次的問題,需要更專業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