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十六日清晨發生三十九歲陳姓男子(前左二)持槍欲脅迫前女友復合案,警方苦勸十二小時才落幕。圖為陳母在陳男被移送之際抱住兒子痛哭。(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提供/中央社)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十六日清晨持槍脅迫前女友復合,桃園警方獲報將男子控制於屋內,經警方勸說先釋放女子,但仍不願棄械投降,直到警方找來男子母親溝通才讓事件在十二小時後落幕。
桃園市警察局桃園分局表示,清晨五時許,桃園分局龍安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桃園區國強一街某社區,發生三十九歲陳姓男子持槍脅迫前女友復合案件,警方獲報立即率員趕抵現場進行樓層封鎖,並協調保安警察大隊特殊警力支援。
警方指出,現場警力先將陳男控制於屋內,避免傷及無辜,並做好隨時攻堅的準備,期間分局長洪志朋更率領員警不停與陳男溝通勸說,後來,陳男於下午一時許同意讓前女友離開,但陳男則持槍退入房內不願棄械。
警方擔心陳男尋短,也聯繫陳男的哥哥及好友到場協助勸說、溫情喊話,陳男雖然態度軟化,卻仍不願棄械,警方只好在下午四時許請來行動不便的陳男母親,經過二次的溝通,陳男終於在下午五時許軟化繳出槍枝,陳母在警方移送之際抱著陳男痛哭,全案總算和平落幕。
警方表示,為避免刺激陳男,期間警方不但貼心的為陳男叫了早、午餐外送,還請媒體協助暫時不要發布相關訊息,分局長洪志朋更到場指揮並加入勸說安撫行列,終於在歷經十二小時後讓事件平安落幕。(珍惜生命,自殺防治專線請打一九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