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張姓、蔡姓、邱姓及董姓男子參與賭博集團,康姓同夥遭懷疑「黑吃黑」侵吞款項,前年八月二日被張子豪等四人綑綁強押上車、毆打凌虐,還以燒熱的鍋鏟燙烙他的生殖器凌虐致死,再被丟包於台中太平區一家汽車旅館;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年四月依重傷害致人於死罪,將四人各判八年至十年六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起訴書指出,張、蔡、邱及董一一0年八月二日凌晨受李姓主管指示,誘出康姓成員,再載去汽車旅館,四人拿繩索、膠帶及浴巾把康的手腳捆死,輪流拿鋁棒、鐵條痛打他身體、四肢。四人還學古代「炮烙之刑」,特地買鍋鏟用瓦斯爐火烤至高溫,再朝康的身體、四肢及生殖器狠燙,試圖逼供,康痛得哀號慘叫、傷痕累累、嚴重內出血。
康被塞進後車廂時企圖脫逃,又遭四人壓制、摀住口部,結果到另一間旅館時才發現康窒息死亡。四人僅向櫃檯稱裡面還有一人就離開,房務人員敲門無回應,開門驚見有人死在地上,其中張子豪等三男自知難逃追緝,主動到台中市太平警分局投案,董男隨後亦到案。
四男供稱康男經營網路簽賭,他們是下游,因利潤分配衍生糾紛,懷疑康男私吞賭款,動用私刑逼問款項下落,但康不承認暗槓。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辯稱是邱壓摀康的嘴巴才害死他;蔡則說不知為何康會死,「本來還好好的」;董表示自己僅是去查康的帳;僅有邱坦承犯行。法醫解剖發現,康四肢大片瘀腫、燙傷引起橫紋肌溶解,且阻塞口鼻窒息致死,可認定是遭四人輪番毆打、高溫燙傷,並遭邱以衣物壓摀口鼻致死。
台中高分院考量張、邱犯後主動自首犯行,蔡主動到案且坦承大部分犯行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將張、蔡依重傷害致人於死罪各判刑八年、邱判刑八年二月、董判刑十年六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