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宇「楊桃館」爭議,無黨籍立委候選人林錦坤說告發人都是他,14日赴宜蘭地檢署按鈴告發陳俊宇涉及《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嫌。(林錦坤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民進黨宜蘭立委候選人陳俊宇「楊桃館」爭議,陳俊宇團隊十三日召開記者會,稱司法已經還陳清白,國民黨不抹黑就不會選舉,問國民黨立委候選人黃琤婷敢不敢把競選看板的問號拿掉,「直球對決」?「俠義心腸」的無黨籍立委候選人林錦坤十四日赴地檢署按鈴申告,告發陳俊宇「稱國民黨候選人黃琤婷抹黑」是不實指控,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
陳俊宇回應說,「抹黑」指的是藍營的選舉手法,盼回歸有格調的選舉。
林錦坤認為,陳俊宇明知這些案件的告發人都是他,卻拿這些案件資料剪輯、造假,誣指黃琤婷抹黑他,還透過媒體散播不實資訊,使黃琤婷背上抹黑他人不良形像,意圖使黃不當選,手段惡劣,所以他才會提出這些案件的相關書卷、證據,赴宜蘭地檢署按鈴告發陳俊宇涉及《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嫌。
至於林錦坤和黃琤婷分屬不同陣營。林錦坤說,首先,若是能打掉陳俊宇,自己當選的機會也會增加;他出身民進黨,當過綠營宜蘭縣評議委員,民進黨這次既然要派出陳俊宇這樣的候選人,他當然要想辦法把他踢出去,「清理門戶」。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