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公平會二十二日表示,全聯公司未履行併購大潤發的結合承諾、也就是公平會要求的禁止最惠客戶政策,已經違反公平法的結合負擔,因而重罰二千萬元。全聯回應表示,所有供應商皆是全聯的重要夥伴,秉持與廠商共好原則,並提供消費者物超所值的商品,優惠活動是基於雙方共識下執行。
公平會於前年七月祭出七大負擔,有條件通過全聯併購大潤發,零售業版圖重整。但公平會指出,公平會十七日委員會議決議,全聯公司於供貨廠商申請新品上架及申請調漲價格時,要求售價須為其他通路的一定折數,若有不符應同比例降價;以及於促銷檔期以其他競爭通路的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基礎,向供貨廠商協商調整促銷售價及進貨價格,未履行全聯公司申報與大潤發流通事業結合時公平會所作的承諾、不採最惠客戶政策,構成公平交易法規定,因而處二千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結合案件決定書有關禁止最惠客戶政策負擔,是指全聯公司不得以其他通路之商品定價,作為雙方議價基礎,要求更為有利或同等之條件,這是公平會不禁止全聯公司與大潤發公司結合決定的關鍵,且全聯公司結合申報時,也承諾不採取最惠客戶政策,並刪除供銷合約及議價單中相關約定條款及執行方式,公平會才不禁止結合案。
不過,全聯公司結合後,雖刪除供銷合約中最惠客戶相關約定條款,但全聯公司執行上,仍直接鎖定其他通路一定折數作為調價條件,並以保證折數、訪價若有不符應等比例降價,甚至部分有約定違約金,及於促銷檔期透過訪價及跟價後,將通路間價格競爭的價差損失轉嫁給供貨廠商,等同要求上游供貨廠商承擔下游通路間競爭的成本與風險。
對此,全聯回應強調,一直以來,秉持平抑物價、讓利予消費者的理念販售大宗民生物資,每每配合政府政策減輕物價飛漲的影響,並力挺農漁民支持認購農漁畜產品,往後全聯仍會繼續與合作夥伴維持良好互動,盡力滿足廣大消費者日常生活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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