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至今年四月底,計查獲近三百件誇大不實違規廣告,裁罰總金額達八百廿一萬元。衛生局強調,為避免民眾受到違規廣告誤導,將持續加強監控、查處電視、電台及網路等媒體刊播產品廣告內容,守護民眾健康及消費權益。
衛生局統計查獲違規廣告產品共二百七十五件,其中食品一百五十三件(佔五成五)裁罰四百六十萬;藥品十四件裁罰一百五十七萬元;醫療器材三件裁罰廿二萬元;化粧品一百零五件(佔三成八)裁罰一百八十二萬元。
各類媒體廣告常見的違規態樣及詞句,包括(一)電視:吃了就能「去油、碎脂」、「排糖、降糖」、「秒素排毒、淨化管路」、「根除胃食道逆流、消滅幽門桿菌」、「治療皰疹、乾癬、濕疹」;擦了就「髮神經再生」等詞句。(二)電台:吃了可以「清血油通血路」、「防失智」、「抗癌治癌」、「壯陽」;用了就能「殺菌」、「治療牙周病」等。(三)網路:使用後能「活血祛瘀、消腫止痛」、「激發睪丸素、提升男性雄風」等。上述均為虛偽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詞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