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安全委員會公布去年0510台中捷運列車事故調查報告,建議台中捷運公司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記者傅希堯攝)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運輸安全委員會二十日公布去年0510台中捷運列車撞及掉落起重機桁架一死十五傷事故調查報告,運安會指出,為防止再發生類似案件,運安會建議交通部修訂大眾捷運系統及鐵路路線兩側禁建限建辦法,並建議台中捷運公司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
去年五月十日興富發建設興建大樓使用塔式起重機委由宇球公司進行拆除,豈料在拆除過程中拆除機之吊臂因操作不當而斷裂,進而使大樓起重機桁架斷裂,直接掉落在台中捷運豐樂公園站南側軌道上。桁架十二時二十七分三秒掉落,而列車則於二十七分四十六秒以時速四十三點七公里撞上桁架。
運安會表示,雖然事發後車站保全員及隨時站務員都往桁架掉落方向查看,但因當時現場煙塵極大,並未看見軌道上有異物,直到列車發車之後,車站保全人員看到情況不對,舉手示意列車不要發車,事故前十二秒隨車站務員向行控中心通報停車,並企圖以鑰匙打開上鎖的操控台,但這項操作卻至少要花十五秒鐘,此時已無法挽回此件意外。
運安會調查後對交通部提出建議,修訂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及鐵路禁建限建相關法規,規範臨近捷運及鐵路之空吊作業施工廠商,應提出高風險施工項目之風險估及預防措施,以全面維護鐵道營運安全。
運安會建議台中市政府建立鄰近交通要衝之建築工程作業聯合審查機制,由建築管理、職業安全、交通管理及營運機構共同參與審查,以利全面辨識相關影響交通安全之危害風險。
運安會建議台中捷運公司,重新檢視緊急停車相關設備與規範,以及行車事故應變規定,包括預估設置車站緊急停車按鈕,建立緊急停車通訊用語,明確規範緊急停車決策之授權,以利人員於緊急狀況時立即執行,並明訂事故後列車巡檢程序,以確認是否有人員受困或外物掉落於車底。
對於操作塔式起重機之宇球公司也建議,應明確規範吊掛操作人員於操作塔式起重機時,應遵守「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不得以搖撼或拖拉物件等不當方式從事起重作業,避免以斜拉方式吊掛物件,導致桁架不當受力而挫曲斷裂。建議負責拆除塔式起重機之嘉謜工程行,明確要求吊掛現場指揮人員提醒拆除機操作人員,不得以搖撼或拖拉物件等不當方式從事起重作業。
運安會並建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應建立塔式起重機拆除作業指引,以利施工廠商依循指引建立標準作業程序,避免依經驗作業而產生如使用不當輔助工具或不當操作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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