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曾姓男子因與其舅舅彰化縣議員楊竣程前有債務糾紛,竟於今年四月間,夥同賴姓等五名男子,前往楊竣程鹿港服務處,曾男在車上架設手機錄影後,即持一把無殺傷力的空氣槍,向服務處鐵門開槍致凹陷,賴等人則分持鋁棒敲擊鐵門及門口盆栽,經警循線查獲。彰化地檢署偵結,依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在公眾得出入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之下手實施強暴、恐嚇等罪嫌將曾男等六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曾男因與其舅舅彰化縣議員楊竣程前有債務糾紛,不滿楊拒不清償債務,竟於今年四月七日凌晨一點三十五分許,夥同友人賴男、鄭男、羅男、彭男、方男等人,前往楊竣程鹿港服務處門口,曾男在車上架設手機錄影後,即持一把無殺傷力的空氣槍,自對向馬路奔向服務處鐵門前開槍射擊鐵門致凹陷,賴男等人則自後車廂分別拿取鋁棒,自對向馬路走到服務處鐵門前,分持鋁棒敲擊鐵門及門口盆栽植物。警方循線查獲曾男等六人,並扣得空氣槍一把、塑膠彈丸八顆、鋁棒一支。
檢察官認為,六名被告在案發前已知邀集的目的係為聚眾尋仇洩憤,其等於聚集過程中,主觀已有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且將對他人施暴的認識或故意,客觀上均有下手實施強暴行為的行為分擔,且其等行為也當然會造成當地公眾或他人之危害、恐懼不安。因此,被告等人係觸犯刑法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在公眾得出入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之下手實施強暴及恐嚇等罪嫌,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