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為協助颱風凱米受災企業復工復舊,經濟部十九日表示,已放寬災害復工貸款相關申貸條件,並加碼提供半年全額利息補貼,每家補貼上限新台幣五十萬元。此外,貸款金額一百萬元以內一律提供全額保證。
經濟部中小企業署昨日表示,提供災害復工貸款包括「中小企業災害復舊貸款」及「企業小頭家貸款」,相關優惠措施包括全面調降貸款利率並提高保證成數,貸款利率調降為百分之二點二二,貸款金額超過一百萬元均提高保證成數至九成五。
利息補貼方面,經濟部表示,前半年貸款利息(最高百分之二點二二)全額補貼,每家補貼金額上限五十萬元。針對貸款金額一百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提高保證成數為十成,採簡易申貸方式辦理。
經濟部表示,延長廠房、營業場所的貸款期間為最長二十年(含寬限期最長五年),機器設備的貸款期間為最長七年(含寬限期最長三年),周轉性支出的貸款期間為最長六年(含寬限期最長二年),以減輕還款壓力。
經濟部表示,受災中小企業凡持有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稅捐稽徵機關、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或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委託的輔導單位出具的受災文件,或經金融機構調查屬實者,皆可於遭受颱風災害的次日起半年內(即一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以前)申貸。